蓬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通告(第1号)

  • 发布时间:2020-01-29 21: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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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蓬江区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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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通告(第1号)


蓬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通告(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规定,广东省、江门市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结合蓬江区防控形势,蓬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实施最大限度减少病毒扩散风险的管制措施。暂停举办所有节庆活动,关闭市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场馆。暂停各类文艺演出、广场舞等群众性文化活动。暂停农村集体聚餐以及餐饮企业同一空间内30 人以上聚餐聚会。暂停市内所有景点景区、宗教场所、游艺场所、影院、大型书店、卡拉OK、足浴中心、酒吧、网吧等服务。全面暂停国内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全面暂停所有校外培训机构、校外托管机构等培训教学活动。严格实施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倡导广大市民暂停外出探亲访友、集体聚餐。

    二、实施最大限度减少病毒输入风险的排查措施。在各交通出入口设卡严查,对进入蓬江车辆逢车必验,逢人必检。各企业、各单位最大程度动员赴疫区人员等候通知才返回蓬江,本地人员做到减少流动。镇(街)、村(居)委会实行联防联控,严格排查曾在疫区逗留人员。凡有两周内湖北地区往来史、与湖北人员接触史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接触史的,必须主动到所在地村(居)委会进行健康申报和体温检测,做好居家隔离或集中医学观察。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必须戴好口罩,就近到发热门诊诊治。各零售药店、个体诊所工作人员对前来购买治疗发热咳嗽药品人员留心观察,如发现异常要及时报告。鼓励市民积极发现并报告涉及有病毒传播危险的一切线索,及时联系江门市蓬江区卫生健康局,应急电话:0750-2648737。


  三、实施最严格的疫情监测检测。全区汽车客运站、口岸、商场、超市、酒店、高速出口等地布点实施体温监测,设置临时观察区和隔离室,强化对人流密集场所的管控,有发热等呼吸道症状患者要到定点医院隔离观察治疗。


  四、实施最广泛的爱国卫生保洁机制。汽车客运站、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每天做好通风消毒,居民小区公共区域每天进行保洁消毒,把环境卫生治理措施落实到每个社区、学校和家庭,防止疾病传播。


  五、严禁收购、加工、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囤积防护用品、防疫药品、医疗器械等,坚决打击哄抬防控物资价格行为。


  六、加强农村防疫工作,动员群众联防联控,邻里形成共识、相互提醒,建立自发防控一张网。加强入户宣讲检查,确保家家知疫情,户户备口罩。


  七、加强节后外来务工人员防控。组织厂企负责人劝诫疫情源发地省份务工人员在疫情平稳后回来上班,妥善处理好厂企带薪休假和防控期间的薪资发放。


  八、暂停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所属人员出差。暂停各类招商招工活动。


  九、保持健康心态,从政府部门和政府媒体获取疫情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对制造谣言者将依法严肃处理。


  如对本通告有关内容有疑问,请拨打12345电话进行咨询!




江门市蓬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 年 1 月29日



(来源:蓬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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